建筑垃圾第二生命----回收利用
發布時間: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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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指的是在生產建筑、土地開挖、或拆遷等社會活動中產生的,在一定的時間或范圍內基本上喪失了使用價值,難以在循環利用。建筑垃圾按產生的來源可分為,建筑施工垃圾、建筑裝修垃圾和建筑拆遷過程產生的垃圾三類。
城市建設、土地開發和舊城區改造將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我國的建筑垃圾產量的持續增長與消納場落后的矛頭日益銳利,存在很嚴重的安全和環境污染隱患。在我國大部分的建筑垃圾都是采取露天堆放或建議填埋,耗費大量的土地及運輸費用。近些年,針對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面成為建筑施工企業和環保部門必須實施的產業。
建筑垃圾的回收與再生技術包括三部分,即建(構)筑物的拆除、回收與加工。
1.建(構)筑物的拆除
基于拆除現場的環境要求、建(構)筑物類型、拆除要求等選擇拆除方案。常用的拆除方法有整體爆破、無聲破碎、局部(部分)爆破和機械拆除等。
2.建筑廢棄物的回收
為提高建筑廢棄物再生率和再生產品質量,可通過以下幾種措施控制回收建筑廢棄物質量:選擇性拆除、選擇性回收、分類回收、嚴格控制建筑廢棄物附帶黏土量(尤其在公路拆除時)、建立拆除建筑廢棄物檔案。
3.建筑垃圾的再生
垃圾成分 再生利用方法
開挖泥土 堆山造景、回填、綠化用
碎磚瓦 砌塊、墻體材料、路基墊層
混凝土塊 路基墊層、碎石樁、行道磚、砌塊
砂漿 砌塊、填料
鋼材 再次使用、回爐
木材、紙板 復合板材、燃燒發電
塑料 粉碎、熱分解、填埋
瀝青 再生瀝青砼
玻璃 高溫熔化、路基墊層
其他 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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