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如何做
發布時間: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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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從源頭上減量
美國政府有法律規定:“任何生產有工業廢棄物的企業,必須自行妥善處理,不得擅自隨意傾卸。”這從源頭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產生量,促使各企業主動尋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途徑。
近些年,美國住宅營造商協會開始推廣“資源保護屋”,其墻壁是用回收的輪胎和鋁合金廢料建成的,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鋼料是從建筑工地回收來的,所用的板材是鋸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的,屋面的主要原料是舊的報紙和紙板箱。
這種住宅不僅積極利用了廢棄的金屬、木料、紙板等回收材料,而且比較好地解決了住房緊張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另外,美國每年有1 億噸廢棄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設,實現了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韓國修法促進建筑廢棄物再利用
韓國在2002 年進行法案提議,并于2003 制定了《建設廢棄物再生促進法》,2005 年、2006 年又先后進行了兩次修訂。其中包含了促進建筑廢棄物再利用的三大推進政策:
一是提高循環骨料建設現場的實際再利用率;二是建筑廢棄物減量化;三是妥善處理建設廢氣物。而且既明確了政府、企業的義務,又明確了對建筑垃圾處理企業資本、規模、設施、技術能力的要求。其所期待的效果就是防止進一步破壞自然環境,保障骨料供需的穩定,以及延長填埋場的壽命。
德國明確地方政府是處理建筑垃圾責任主體
2007年底,德國有25 萬人在垃圾處理部門工作,垃圾處理部門的營業額超過500 億歐元。在德國,生產商和分銷商在設計產品時必須考慮到能夠降低垃圾產生率,并易于回收和處理。
為了更好地回收和再利用垃圾,德國在20 世紀90 年代中期頒布了《循環經濟與廢棄物管理法》(Closed Substance Cycle and Waste Management Act),并頒布了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規。
在德國,建筑垃圾的回收率很高,占所有垃圾回收的比重也*高。這一方面得益于德國資源、能源、勞動的成本高,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其有效的監管,專注于建筑垃圾的循環利用。再次,從事設計和建造建筑物的人員也很注重物質的循環利用。
在德國,具體負責處理建筑垃圾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如制訂建筑垃圾處理規劃,州政府負責監管以實現德聯邦政府或歐盟的目標。德國中央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制定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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