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應用狀況
發布時間: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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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為該問題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這樣既能保護天然資源,又能降低建筑垃圾對環境的影響。縱觀世界上建筑廢料利用較好的國家的使用情況,建筑廢料的再利用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級別:(1)低級利用,如一般性回填;(2)中級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礎材料(建筑物基礎除外);(3)**利用,如作為粗細骨料配制混凝土用于建筑結構構件(如砌塊)、道路面層、制造水泥等。目前世界上各國建筑廢料的回收利用率不同,發達國家的利用率較高,發展中國家利用率較低或沒有利用。美國伊利諾伊州建筑材料回收委員會的William Turley報告指出,每年有一億噸廢棄混凝土被以再生骨料的形式被循環利用,占全部骨料總量的5%(美國每年骨料總用量超過20億噸)。再生骨料中約68%用于道路基層和基礎,6%用于拌制新混凝土,9%用于拌制瀝青混凝土,3%用于邊坡防護,7%的用于一般回填,其他應用為7%。M.G. Winter和C. Henderson對蘇格蘭156處垃圾掩埋處理場地進行的調查結果表明,建筑廢料的回收率為48%,其余的52%仍是以掩埋的方式處理掉。在回收的廢料中,低級利用占**比重,達回收廢料總重的94%,而中級和**利用率很低,分別僅占2%和4%。日本是建筑廢料回收利用較好的國家,1990年、1993年和1995年廢棄混凝土的利用率到達48%、67%和65%;1995年的65%中,20%用于道路配料,80%作為填方。新加坡1996~1998年統計資料顯示,每年生產約30萬噸建筑廢料,其中約63%回收利用,其余37%則掩埋掉。中國香港地區2000年的建筑拆除廢料的再利用率為80%,臺灣地區預計2005年廢棄混凝土利用率達到50%,2009年達到100%。中國大陸建筑廢料回收再利用方面的報道較少,建筑廢料的利用率較低,一般用作回填和公路建筑。
在西方國家,回收處理后的建筑廢料已廣泛應用于回填、公路建設、道路及鐵軌的墊層等,有資料表明在振動樁基、擋墻和邊坡穩定等加固工程中也有應用。但是,與天然材料相比,再生材料的強度弱,吸水性高,耐久性差,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結構構件中的應用。國外大量試驗研究表明,在一定條件下,再生材料完全可以用于結構中。日本、美國、德國、荷蘭、英國等發達國家在試驗的基礎上已經建立起相應的規范、指南(如日本的JIS TR A 0006——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 Technical Report A 0006和德國鋼筋混凝土委員會頒布的《再生骨料混凝土指南》——Beton mit rezykliertem Zuschlag),以規范再生材料在建筑結構中的應用。目前日本和德國已經有了再生材料結構應用的成功范例(如德國達姆施特塔的Vibler Weg和Waldspirale建筑,日本的ACROS Shin -Osaka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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