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劣勢中尋求突破, 創建建筑固廢再利用新格局
發布時間: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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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筑固廢利用的目標已很明確。國家發改委在《“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中提出,到2015年,全國大中城市建筑廢物利用率要提高到30%,通過實施重點工程新增4000萬噸年利用能力。要實現后發趕超,我們認為從政府層面上講,當前要在觀念上、政策上、舉措上有所突破。
觀念突破。在建筑固廢再利用方面取得突破,首先社會意識上要迅即警醒,要在觀念上突破。特別是各級政府的領導,要站在新政治經濟學的高度認識和重視建筑固廢的資源化再利用問題。李克強總理早在2010年就提出:“發展循環經濟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任務。通過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生態化、綠色化改造,把資源吃干榨盡,使廢棄物變廢為寶”。重溫李克強總理的話,我們不難感受建筑固廢資源化再利用工作在各級領導干部肩上的責任。因此我們要對建筑固廢資源化再利用充滿信心和期待。
政策突破。發展建筑固廢資源化再利用沒有固定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套,途徑有各種各樣,但政府引導卻是不可逆的。目前,歐美發達國家的建筑固廢利用率已超過95%,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政府引導力強,相關法律法規非常嚴格。即使在亞洲,日本政府也明確要求建筑中要有30%的再生產品,如果有再生產品而不用則會被巨額罰款。
到目前為止,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在建筑固廢資源化再利用方面已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財政部《再生節能建材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永州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等。然而,實踐證明光靠上述政策還不足以實現永州建筑固廢資源化再利用的后發趕超,而必須在現有的政策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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